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以及水利部文件“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有关要求,现将《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醋酸钙原料药及制剂生产项目二期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醋酸钙原料药及制剂生产项目二期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以及《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醋酸钙原料药及制剂生产项目二期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解青/13987579686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山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程延新/1528843485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云南滇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韦宏亮/1821393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