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水利部文件“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有关要求,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主持召开了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集镇C片区建设项目(C-3地块配套幼儿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集镇C片区建设项目(C-3地块配套幼儿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集镇C片区建设项目(C-3地块配套幼儿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集镇C片区建设项目(C-3地块配套幼儿园)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成/18787076013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山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志/15924999294